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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考评方案
信息来源:本院 |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 查看1150次
      为做好全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公开工作优秀经验推广,完成基层“两化”工作阶段性验收,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2023年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考评对象为16个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抽查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对于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评2023年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典型经验推广情况。考核方案详见附件1。
      2.对于县区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评2023年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类信息公开情况。考核方案详见附件4。
       二、计分方式
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得分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由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推进情况市本级得分、抽查县区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发布情况得分按比例折算构成。
注:县区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得分将直接纳入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得分中。
       三、考评须知
      1.为迎接国办、省办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此次考评预计于2023年12月部署开展,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可对照考评指标体系自查自纠。
      2.考评结果将以线上形式发送至各地市,各地市应积极做好问题整改,并做好指导工作、督促所辖各县区及时完成问题整改。
      3.此考评方案后期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实时更新,请及时关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查看相关信息。

附件1.2023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工作推进情况考核指标(考核对象:市级卫生健康委).xlsx

附件4.2023年度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考核指标(考核对象:县级卫健委).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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