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级诊疗、远程服务、特需诊疗、社区服务等服务的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本院 | 发稿作者:信息科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 查看223次
我院尚未开展分级诊疗、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门服务、特需诊疗服务、临床试验、临床研究相关项目,特此情况说明。
|
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淮南市精神卫生中心)0554-5677975 ICP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4019325号-1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