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爱宫颈癌,从预防开始
信息来源:预防保健科 | 发稿作者:张捷
|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0日 | 查看211次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安徽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文件精神,推进HPV感染相关疾病综合防控,提升适龄人群疫苗接种覆盖率,响应群众号召,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启动“适龄人群HPV疫苗”接种惠民活动。
预约接种地点: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谢家集区卧龙山路 咨询电话:0554-5674795
减免政策一览表
通过采取减免相关疫苗费用的惠民接种政策,提升适龄人群对 HPV疫苗的接种意愿和接种率,减轻社会疾病负担,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惠民减免”疫苗 九价HPV疫苗(酿酒酵母) 1、惠民对象 无接种禁忌症的16-26周岁男性、9-26周岁女性及35-45周岁女性。 2、免疫程序 9-14周岁女性按照0、6月程序,全程接种 2剂次;16-26周岁男性、15-26周岁女性及35-45周岁女性均按照0、2 、6月程序,全程接种3剂次。 3、活动时间 2025年11月18日—2026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第1剂次接种;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免疫程序。 4、惠民政策 项目实施期间全程接种九价HPV疫苗者,可享受减免1剂次疫苗费用的优惠政策。即按照0、2、6月程序全程接种3剂次的对象,接种单位仅收取第1、2剂次疫苗费用和全程3剂次接种服务费;按照0、6月程序全程接种2剂次的对象,接种单位仅收取第1剂次疫苗费用和全程2剂次接种服务费。
特别提醒
1.受种者(不限户籍、不限住址)按照“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参加谢家集区疫苗接种惠民活动。2.适龄人群须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在我院完成首剂及全程接种,方可享受最后一剂疫苗费用减免。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首剂及全程接种等不符合惠民活动条件的群众,不予享受费用减免。 3.活动日期前已接种首剂HPV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惠民活动。 4.有相关疫苗接种禁忌症者不参与惠民活动。 27-34岁女性不参与HPV疫苗惠民活动。(本次惠民活动核心目标是聚焦HPV相关疾病防控的关键人群,通过精准减免提升重点人群接种率。从疾病防控数据来看,9-26周岁是HPV疫苗接种的黄金年龄,此时接种免疫效果最佳,能最大程度降低宫颈癌发病风险;35-45周岁女性因宫颈癌筛查和发病风险特点,也被纳入重点保障范围。27-34岁女性未纳入本次活动,并非否定该群体接种需求,而是结合防控优先级、全国各地优惠政策等因素综合考量的结果。目前,该群体仍可正常前往接种门诊自费接种HPV疫苗,享受规范的接种服务)
【HPV应知晓】
一.认识宫颈癌——不容忽视的健康威胁 1.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最新数据显示,全球每年宫颈癌新发病例约60万例,因宫颈癌死亡的人数达34万例。 2.全球宫颈癌流行现状 宫颈癌是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发病率和死亡率位列全球女性恶性肿瘤的第四位。 二.探究根源 ——宫颈癌的致病诱因 核心高危因素:HPV感染 HPV(人乳头瘤病毒)感染是导致宫颈癌的最主要原因,超过90%的宫颈癌病例都与高危型HPV持续感染相关。在众多HPV亚型中,16型和18型是致癌性最强的两种亚型,全球约70%的宫颈癌由这两种亚型引起。 其他重要危险因素:过早性行为、多个性伴侣或性伴侣有多个性伴侣、吸烟、免疫力低下。
三.识别信号 ——早发现、早诊断、早康复 1.宫颈癌早期可能没有任何症状。2.接触性出血:这是宫颈癌早期最常见的症状之一。 3.异常白带:白带性状发生改变。 四.主动防范 ——构筑宫颈癌防护屏障 宫颈癌是目前全球唯一一种可以通过疫苗有效预防的癌症,通过“疫苗接种+定期筛查”的双重预防策略,可大幅降低宫颈癌的发病风险。 一级预防:接种HPV疫苗——从源头降低风险
“年龄越小越好” 的本质是 “早保护、强保护” 二级预防:定期筛查——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2.25-29岁每3年进行一次TCT检测;30-64岁5年进行一次TCT+HPV联合检测。65岁以上女性,若既往筛查结果均正常,可停止筛查。 三、其他健康建议 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坚持规律作息,避免熬夜;合理膳食,多吃蔬菜水果。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过早开始性生活,保持单一性伴侣。 拒绝吸烟:远离烟草,同时避免吸入二手烟。 根据《关于将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有关工作事宜的通知》,自2025年11月10日起,2011年11月10日后出生、年满13周岁的适龄女孩,可以免费接种两剂次国产双价HPV疫苗! 温馨提醒: 如果你还想预防生殖器疣或更多型别(如我国女性感染较高的HPV52、58),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咨询医生后选择自费接种四价或九价疫苗。参考文献 [1] 中华妇产科杂志 2025 60(4)[2]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 子宫颈癌筛查规范(2025年版)[J] 中华妇产科杂志 2025 41(3)
|
|
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淮南市精神卫生中心)0554-5677975 ICP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4019325号-1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