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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智力残疾评定相关说明
信息来源:本院 | 发稿作者:淮南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科
|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0日 | 查看157次
1.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儿童无身份证提供户口本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申请表、残疾评定表 3.既往所有精神科就诊资料: 门诊病历(盖医院章) 住院病历(盖医院章) 诊断证明书(盖医院章) 智力测验、脑电图、头颅CT/MRI等检查报告 精神残疾需要治疗≥1年病历(孤独谱系障碍除外) 换证人员请带老残疾证原件或复印件或老证照片 注意:材料不全: 1.不能满足评定需要:补充材料 2.能满足基本评定需要,根据现场提供材料评定残疾等级 3.无精神科病历,挂号看病。 材料越全,评定越快,尤其病历和诊断证明! 精神、智力残疾评定流程 1.窗口挂号司法鉴定科 2.陪同人员陪同被评定人,携带所有材料,听叫号依次进入8诊室初筛缴费 3.持挂号单至窗口缴费,完成相关辅助检查 4.缴费单交至8诊室排队等候 5.听喊号陪同人员(一人)陪同被评定人,携带所有材料,依次进入8诊室由评定医生审核材料、评定、填写评估表、签字 6.评定结果盖章上传存档 7.评估表及所有送评材料交还被评估人或陪同人员,评定结束 评定时间:工作日周三(上午8:20-12:00) (下午14:10-17:00) 评定地点:5号楼一楼8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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